各学院: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2020届毕业生就业的影响,为毕业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和指导,根据北京市教委和学校统一部署,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 精确研判就业形势,健全就业工作机制
1.开展2020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精确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就业意向,了解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细化就业服务,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2.建立“学校-职能部门-学院”毕业生三级管理机制。各学院要发挥本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动员专业教师、班主任深入开展就业工作,制作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各学院要研判形势,精准服务,在统计学生就业情况基础上,掌握毕业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继续推送招聘信息、进行线上就业咨询和指导等服务,尤其要重点关注湖北生源毕业生,全力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完成稳就业的政治任务。
二、充分整合线上资源,积极开展网络招聘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暂停举办现场招聘和企业宣讲活动,组织开展线上招聘会、远程面试和空中宣讲。各学院要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加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北京市春季网络招聘月活动以及人力资源和学校组织的双选会、招聘会等网上双选活动。
2.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学院要积极联系友好合作企业、校友企业以专业对口社会优质企业,不断开拓就业市场,为找工作的毕业生提供更多优质选择。
3.就业指导中心及各学院对招聘信息要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避免毕业生出现上当受骗行为。
三、依托网络载体,全面开展就业指导
1.就业指导中心及各学院对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要通过微信平台、邮箱、电话等多种途径为毕业生进行解答,开展网络答疑和重点学生岗位推荐工作,及时给予毕业生帮助、指导和服务,做好就业护航工作。
2.就业指导中心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建立抖音直播间,邀请各大企业人资做线上直播指导,为毕业生提供更为实用、契合、全面、先进的就业知识。
四、积极引导基层就业,鼓励毕业生参军入伍
1.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加强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人才供需的对接,支持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北京选调生、北京市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基层项目,以及新疆、西藏基层就业专项招录。
2. 鼓励毕业生参军入伍,通过广泛宣传各项入伍退伍政策,正确引导、征集更多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各学院要鼓励、支持、推荐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
五、加强困难群体帮扶,精准推荐就业岗位
1.加强特殊群体精准帮扶。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少数民族等毕业生情况,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建档立卡,实行分类帮扶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建立困难生工作台,努力使困难毕业生充分就业。
2.建立湖北籍毕业生就业台账(附件),尤其是武汉籍毕业生,关心他们的就业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咨询、提供岗位信息等就业帮扶。
六、有效应对疫情,完善就业手续办理
1.毕业生签约手续办理
毕业生在确定就业单位后,可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系统进行线上签约,或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通过邮寄等方式签订书面协议。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登录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填写就业方案、上传签约材料,提交后联系辅导员进行审核。
如需办理解约,可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job.ncepu.edu.cn)下载解约申请表,,如需邮寄新的签约材料在邮件中注明收件信息。
2.毕业生升学手续办理
已确定国内升学的毕业生,登录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填写录取高校及档案转寄信息、上传录取凭证,提交后联系辅导员进行审核。
3.毕业生出国留学相关事务
已确定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登录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填写录取学校信息、上传录取凭证,同时联系生源地人才中心确定档案转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4.毕业生派遣手续办理
毕业生提交就业方案后,辅导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上报至北京市就业管理平台。待教务部门提交毕业信息后,就业指导中心会在北京市就业管理平台提交就业报到证申请。
若之前已办理过报到证需进行变更,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改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待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将材料通过邮寄的方式委托他人转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报到证打印后(升学学生无报到证,出国学生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就业指导中心将统一发放报到证上联给毕业生所在学院,由学院分发给毕业生。报到证信息可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5.毕业生档案转寄
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后,报到证下联(就业通知书)会装入毕业生档案,根据毕业生所填报就业方案信息学校将毕业生档案转至其用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其中本科生档案由学院负责,研究生档案由研工部负责。
6.毕业生户口问题
毕业生如需从学校迁移户口,持报到证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部门(教一楼一层保卫处户籍科)办理。
7.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
对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生源地、将档案转回当地人才中心(需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或者可按规定将户口和档案暂存学校两年。毕业生若选择户口和档案暂存学校,需在离校前在辅导员处进行登记。
户口事宜,由保卫处统一安排。本科生档案由所在学院暂存,研究生档案由研工部暂存。
在疫情期间,希望全校师生齐心协力,在坚决打赢疫情全民阻击战的同时,稳扎稳打,帮助2020届毕业生以乐观的精神和积极的心态立大志,就好业。